二、由于《少林足球》的题材涉及足球甲A联赛等,过于调侃足球,题材不适合内地放映,因此,电影局审查没有通过该片。前段关于《少林足球》因伤害宗教人士的感情而被封的消息不胫而走,曾经有记者询问周建东时,他表示,对于此前盛传的伤害宗教人士感情一说,和电影局的最后决定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一位人大代表提出的一项议案,但不是《少林足球》没有通过审查的直接原因。另外,因为《少林足球》未报批审查就擅自在香港公映而遭封的说法,周建东也为此辟了谣,他说,我们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封《少林足球》,而是因为题材的问题。
三、按照有关规定,所有在中国内地放映或有内地电影机构参与制作的影片必须经国家电影局审查后才能公映。而星辉公司在没有通过审查的情况下,就擅自在香港公映,所以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查处。《少林足球》目前在诸多百科的介绍中,出品公司只保留了周星驰自己创立于1996年的星辉海外公司,但实际上电影在筹拍时除了“星辉”以外,尚有两家内地电影公司参与制作,一个是珠江电影公司,一个是中国电影公司,这两家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皆是内地电影机构。
而在《国家电影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凡是有内地电影公司参与制作,或者计划在内地上映电影,皆要先经国家发审机关审核通过。”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意味着《少林足球》无论是在香港上映还是内地上映,都需要经过电影局审核通过方可。
如果《功夫足球》当时候能在内地上映它的票房是否能在翻一番给我们带来更加辉煌的战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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